热播的电视连续剧《外科风云》第40集,涉及了手术公证的情节。笔者作为手术公证的见证者和研究者,也想谈几点看法。
一种有益的尝试
年,我国第一例手术医院(医院)完成,当时包括《健康报》在内的很多媒体都报道了这一事件。此后,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河南郑州、江苏锡山、四川成都、山东东营、内蒙古、浙江上虞和湖州等地都开展了手术公证。其中,医院自年开展第一例手术公证后,一共完成了多例,是我国开医院。但对于手术公证的合法性、医院是否推卸责任等问题,学术界出现不同意见。更有舆论认为,“医院与病人签生死状、医院乘人之危”、“医院放着病人不看非要先公证,公证处成了帮凶”……几年后湖州市公证处停止办理该业务。
据笔者不完全统计,18年来国内有10医院开展了手术公证,说明手术公证是有一定市场需求的。至于该行为是否公平,就需要法规来进行约束,而不是简单地叫停。
现实意义难以否认
笔者研究了国内部分手术公证案例的情况,这些病例的共同特点是病情复杂,多合并严重的器质性病变,手术风险较大。我们知道,在医院里,医生有权根据病人的病情决定病人是否进行手术,这里面医院水平以及风险掌控能力的判断。如果一位病人需要做手术,医院对这种手术没有经验,或者由于病人的疾病太重,或者合并的疾病太多,医院就有权拒绝手术,或者让病人转院治疗。这是符合医疗原则的,也是对生命的尊重。
病人医院建议手术的意见,医院。医院因手术难度较大,而提出转院的建议,家属也可以不同意转院,甚至强烈要求手术,这样就形成了“矛盾”。如何解决呢?在目前的医疗环境下,医生都不愿意冒太大的风险,一旦手术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,就可能引发纠纷,甚至带来巨额的赔偿。
应该说,一些病人就是在这样的等待中失去了救治的机会。在短期内,我们无法改变上述现状,就需要有一个第三者来进行鉴证,这或许就是手术公证的意义所在了。从国内手术公证的病例看,手术基本上都获得了成功,都没有引发纠纷。如果没有手术公证,这些病人或许不会得到手术机会。从这个角度上看,手术公证是有现实意义的。
公平原则是相对的
叫停手术公证的原因之一是有人认为这对于患方不公平。笔者认为,公平原则是一项社会的基本原则,但公平是相对的,不是绝对的。同时,让病人在痛苦的等待中失去治疗的机会,甚至失去生命,对病人是公平的吗?如果公证能让医生放下包袱,解除医生的后顾之忧,让他们敢于为病人冒险,解除了病人的痛苦,这也是一种公平。
对于手术公证中存在的问题,我们应该在法律法规上加以规范。只要规范行为,手术公证对于医患双方都是相对公平的,对于缓解现阶段紧张的医患关系是有着积极作用的。
是加强版手术同意书
有人说,手术知情同意书本身就是一个法律文件,没有必要进行公证了。但事实上,手术知情同意书是一个手术前例行的签字,对于危重、疑难的病人显然是不够的。手术公证最重要的功能是鉴证作用。临床中经常遇到病人家属认为医生没有告知,或者是事后补记的,造成了死无对证。而通过公证的形式,可以让双方更加重视病人的病情,通过法律的形式将谈话的内容确定下来,就可以有效避免纠纷发生。
应进行专业评估
不可否认,医院在医疗、手术公证上处于强势地位,如何保护患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医院夸大手术风险呢?这就要求公证部门把关。因此,公证处应该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了解,对手术的风险进行专业评估,确保手术公证的准确性。可以通过建立专家库的方式,确保手术公证的权威性。
公证费谁支付
笔者认为,按照受益原则,应该是谁提出,谁支付。医院为了规避风险提出公证,医院承担;如果患者及家属出公证的,应该由患方支付。
(本文年6月23日首发于《健康报》)
附:年我国第一例手术公证的报道
《公证走上手术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