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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癜风的发病原因 http://m.39.net/pf/a_5924222.html

唐王焘《外台秘要》引《素女经》说:“七伤之情,不可不思。第六之忌,新息沐浴,头身发湿,举重作事,流汗如雨。以合阴阳,风冷必伤。其腹急痛腰脊疼强。四肢酸疼,五脏防响。上攻头面,或生漏沥。“

以上论述中所谓的“四肢酸疼、上攻头面”,其现象类似梅毒。古时称其为“花柳病”。

年前,在我国,梅毒是最主要的性病。年后,我国政府大力防治性病,到20世纪60年代基本消灭梅毒。80年代以来,随着改革开放和人口流动的增加,梅毒再次流行,呈现快速上升趋势,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,也是浙江省法定传染病报告病例数的首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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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作为我县的性病防治专业机构,负责全县的性病防治、监测、人员培训、健康教育、科研等工作。经过多年的努力,我县性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。

人人都谈“艾”色变,但梅毒在人们的意识中,远没有艾滋病那么恐怖。其实梅毒一旦发展到第三期,其致命性丝毫不亚于艾滋病。人类历史上许多不出世的天才,如梵高、莫扎特等都死于梅毒。所以,小编要给大家好好科普一下梅毒,期望能更好的防治梅毒!

什么是梅毒

梅毒是苍白螺旋体(又名梅毒螺旋体)感染人体所引起的一种系统性、慢性经典的性传播疾病,可引起人体多系统多脏器的损害,产生多种多样的临床表现,导致组织破坏、功能失常,甚至危及生命。

梅毒的临床表现

梅毒几乎可以侵犯全身器官。

早期传染性强,主要侵犯皮肤黏膜,常表现为生殖器溃疡、淋巴结肿大及全身皮疹。

晚期破坏性大,常引起心血管系统及神经系统损害。

需注意:部分梅毒早期无任何症状。

梅毒的传播途径

①性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。在感染梅毒后第一年内,病人具有很强的传染性。随着病期的延长,传染性越来越小。

②母婴传播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。患早期梅毒的孕妇比患晚期梅毒者更容易发生流产、死产、早产、先天梅毒或新生儿死亡。

③其他在少数情况下,梅毒可通过输血或某些间接方式传播。

如何确诊患有梅毒

医生若怀疑性病一般会做实验室血清学检查:包括非梅毒螺旋体试验和梅毒螺旋体试验。前者可用于筛查也可作定量试验以作疗效观察;后者是梅毒特异性的检查,可用于确诊。

一般情况下确诊病人需结合梅毒的流行病学史(有多名性伴、不安全性行为,或性伴感染史)、临床表现、及非梅毒螺旋体试验和梅毒螺旋体试验均阳性。

梅毒的治疗

①及时前往正规医疗单位。早诊断、早治疗。

②首选青霉素治疗。青霉素过敏者,可选用四环素、红霉素等。

③性伴侣需同时检查治疗。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。

④梅毒治疗时需配合医生的定期随访。

梅毒的预防

一、预防后天获得性梅毒。

①提倡使用安全套,避免不安全性行为。

②在产前、术前、供血前等各种检查时,要做梅毒血清学筛查。如果有流行病学史或有相关症状,及时就医进行筛查。

③若发现夫妻中一方患有梅毒要及时进行治疗,防止交叉感染。另一方也需同时进行检查治疗。梅毒活动期,禁止性生活。

④到有性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并定期随访。

二、预防先天梅毒

①对育龄期妇女,尤其是高危人群,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查十分重要。

②所有孕妇均应作梅毒血清学筛查。

③对不能确保接受产前检查的妇女,一旦妊娠,应争取作RPR试验,如阳性即应作抗梅毒治疗。

④在梅毒高发地区和人群中,应在妊娠最后3个月(28周和分娩时)作两次血清学试验。

⑤对妊娠20周后发生死胎的孕妇,均需作梅毒检查。

医生提醒

梅毒是可以治愈的,如果发现自己有可疑症状,医院接受检查治疗!

社会健康有你的一份责任

编辑:珞珞

审核:王惠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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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兴县皮肤病防治院

长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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